《咬文嚼字》編輯部近日發佈了2013年度十大流行語,“中國夢”位居榜首,“光盤”“倒逼”“逆襲”“微××”“大V”“女漢子”“土豪”“奇葩”“點贊”等入選,關註度較高的詞語“搶頭條”“小伙伴”“高大上”“霧霾”等未上榜。(12月19日《新京報》)
  據介紹,評選十大流行語,主要考慮三個因素,“首先是流行度。其次是合法度,不收不合語法、表意不明的語詞。如‘喜大普奔’,表示‘喜聞樂見,大快人心,普天同慶,奔走相告’讓人莫名其妙,不符合漢語構詞習慣,不收。第三是文明度,不收低俗不雅、不符合社會道德規範的用語。”去年“屌絲”一詞沒有入選,今年“小伙伴都驚獃了”也落選,原因一致,都是“不合乎社會道德規範”。
  老實說,上述解釋我沒聽懂;甚至我很不贊同這樣的觀點。我以為,對十大流行語根本就不應該“評選”,而應該統計一下流行情況,然後自然就會出現,最多算是“選拔”吧。
  既然我們要得出的是十大流行語,其選拔的標準只有一個,這就是流行度。這可以從三個方面來考察,比如平面媒體使用情況,網絡使用情況,民眾口頭使用情況,通過一定的抽樣調查得出三方面的數據,加權平均值就是流行度,然後由高到低排列,選擇前10名即可。至於內容不文明者不能入選,這沒有道理,它確實流行了,是否文明是另一個問題。如果因為不文明而不得入選,你的評選請改名為“十大文明流行語”。
  也許,專家們考慮的是社會效果,不文明的詞語評選上了,會不會污染社會空氣,這其實有點掩耳盜鈴的意思。你不選拔它,它實際上已經很流行了,社會影響已經產生了。當然,這還是與“評選”的含義有關,因為“評選”,就要摻雜主觀因素了,如果是客觀地統計流行語,那就只能以數據說話。
  假如流行語是一種公民表達,研究分析流行語就可以幫助我們分析和瞭解中國社會,判斷國民的關註點和民眾情緒,那麼,我們更需要一個體現客觀事實的流行語:什麼詞語確實流行了,就把它選拔出來,與選拔者的主觀好惡無關。至於需要另外評選一個“十大文明流行語”,那也是可以並行不悖的。
  所以,我希望看到另一個原始意義上的十大流行語,而不是經過取捨的主觀意義上的十大流行語。  (原標題:十大流行語豈能靠評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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