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婚生子女俗稱私生子,是指出生時生父生母無婚姻關係的子女。受傳統觀念的影響,目前人們對於非婚生子女不但抱有許多偏見和歧視,而且時常侵犯他們依法應當享有的財產權利。從糾紛的類型來看,主要可以分為兩類:一類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以mSATA種種理由拒付撫養費,一類是婚生子女非法侵犯非婚生子女對家庭財產的繼承權。在本期的案例中,這兩類糾紛類型都有所反映。依照我國婚姻法規定,上述兩種行為都是違法侵權行為。
 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,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,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。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系統家具生父或生母,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,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。在法律上並沒有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的內容這一項,這是因為非婚生子女撫養費和婚生子女撫養費一樣,都屬於撫養費的範疇。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、教育費、醫療費等費用。
  (胡勇)
  (原標題新成屋:婚生與否子女同權撫養教育父母共擔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apbhdjp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